简介:房屋租赁合同书模板是一份面向出租方、承租方及法务行政人员的专业合同范本,适用于商场商铺、写字楼等房屋租赁场景。模板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规拟定,对合同主体信息、租赁房屋详情、租赁用途、租赁期限、租金结算与支付方式、押金返还等核心事项作出清晰约定,同时涵盖收银系统使用费、推广服务费、物业服务费、公用事业费等配套条款,为商业租赁中特殊费用安排和纠纷预防提供依据。资源为单个docx文档,压缩包2.62MB,排版规范、条款分章节编号,便于直接填写使用。已有747人浏览学习。模板采用“基础租金+提成租金”的常见商业计租模式,并对装修期、排他性、保密义务等实务细节作出专门规定,既适合商场管理方作为招商签约底稿,也适合经营者在签约前对照审阅,有助于从源头规范租赁行为、维护双方合法权益。
1. 商业地产租赁合同:不是填个名字就完事
签一份商场铺面的租赁合同,远比想象中复杂。市面上流传的模板大多是住宅租赁的简化版,而真正落到商业地产场景,核心风险全在「基础租金+提成租金」的计算方式、装修期是否照付租金、以及收银系统使用费这类配套条款上。这份房屋租赁合同书模板,面向的就是商场、写字楼、沿街商铺这类经营性租赁,甲方是出租方,乙方是承租方,全文按商业逻辑组织:从房屋交付、租赁用途约束、计租方式,到物业费、水电费、押金返还、保密和排他性条款。对新入场商户和刚起步的运营方来说,这份模板最大的价值不是填空,而是帮你把「租金怎么算、钱什么时候付、押金怎么退」这三件最容易扯皮的事提前锁死。
2. 合同主体与租赁用途:先搞清楚和谁签、能干什么
2.1 甲乙双方信息栏:身份核验是第一道关口
合同开头两个主体的信息栏,看似是填空题,实际上决定了后续所有条款能否生效。甲方是出租方,要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;乙方是承租方,同样要写全。这里有个常见误区:不少人在签合同时只填姓名和电话,把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空着,等到发生纠纷想起诉,才发现连对方准确身份信息都没有,立案都困难。
我一般会建议,在签合同前先做一次最简单的核验动作——如果是企业,查一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存在、经营状态是否正常;如果是个人,核对身份证原件。这一步不复杂,但能把「对方到底有没有权利出租这套房屋」这个最根本的问题挡在门外。注意,甲方的「联系地址」也不要随手填个手机号完事,后续所有书面通知、催款函、解约函都可能按这个地址寄送,地址错了就等于通知没送达。
另外,合同抬头虽然写的是「甲方(出租方)」「乙方(承租方)」,但实际操作中有一种情况要特别留意:乙方是个人,实际经营却挂靠在某公司名下;或者乙方是公司,但签约人是代理人。这种情况下,建议在乙方信息栏后补充实际经营主体或授权委托书编号,否则后面租金支付主体和发票主体对不上,财务入账都是麻烦事。
2.2 租赁房屋详情:面积数字决定了你要交多少钱
模板第 1.3 条把租赁面积拆成了「计租面积」「使用面积」「公摊面积」三部分。这个拆分不是文字游戏,而是物业费和租金的计算基础。商业地产的公摊面积通常包含走廊、电梯厅、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分摊,公摊系数一般在 15% 到 40% 之间。你实际使用的面积可能只有 60 平方米,但计租面积按 80 平方米算,物业费、基础租金都可能按计租面积计算。
这里有个实际操作的细节:签约前,最好拿着房产证或测绘报告逐项核对面积数字。如果甲方只给了总面积,没有拆分使用面积和公摊面积,你有权要求补充。因为后续如果因为面积问题产生争议,比如实际交付的使用面积比合同约定少了 5 平方米,这个拆分字段就是你主张减租或解约的直接依据。
第 1.1 条提到房屋位于「广场」,第 1.2 条明确房屋编号。在填写时,建议精确到门牌号、楼层、铺位编号。千万别只写「某某广场」——同一个商场里铺位差异巨大,转角铺和人流死角铺的租金逻辑完全不同。我在帮某开发者审一份商铺合同时,对方合同里只写了「某某广场一层」,结果实际交付的铺位在消防通道旁边,客流差了一大截,但因为合同没写清具体编号,维权非常被动。
2.3 租赁用途条款:为什么商业租赁要限制经营范围
模板第 2 条把租赁用途作为「双方建立租赁关系的前提之一」,要求写明商号/店铺名称、商品/服务品牌、经营范围。这条在住宅租赁里很少出现,却是商业地产的核心控制点。逻辑很简单:商场要有统一的业态规划,一层做零售、二层做餐饮、三层做娱乐,如果你把餐饮铺租下来卖服装,不仅影响商场整体定位,还可能违反消防审批。
实际操作中,我见过最典型的翻车情况是:承租方签约时报的经营范围是「服装零售」,后来改成卖油炸食品,结果油烟问题导致邻里投诉,商场以「擅自变更经营范围」为由认定违约,押金被扣。解决思路就是模板里写的——变更前提前 30 日书面申请并取得甲方同意。这里有两个细节值得注意:
- 提前 30 日是指「收到书面申请」还是「甲方批准」,模板没写明,我建议在空白处补充:「以甲方书面同意之日为准,乙方不得在未获同意前擅自变更」。
- 经营范围描述越具体越好,不要只写「零售」或「餐饮」,而要写「预包装食品销售(不含现制现售)」「服装服饰零售」这类精确表述,避免歧义。
3. 租期与装修期:时间条款里藏着真金白银的坑
3.1 租赁期限的起止日:为什么建议精确到「日」而不是「月」
模板第 3.1 条明确了租赁期限「自某年某月某日起(含当日)至某年某月某日止(含当日)」。这个「含当日」的表述很讲究,法律上起算日的规则如果不写明,很容易出现一天的偏差。比如合同写「自 2025 年 6 月 1 日起租」但没写含不含当日,如果甲方 5 月 31 日晚上就交房,乙方 6 月 1 日进场,到底哪天算起租日?有争议。
租金是从起租日开始计算的,早一天晚一天,差的就是一天的钱。实际签约时,我通常会在模板基础上补一句:「租赁期限届满后,乙方应于届满当日 18:00 前腾空并返还房屋」——这样避免届满日当天扯皮要不要再交一天租金。
另外,模板 3.2 条说甲方应在起租日「按届时现状交付房屋」。「现状」两个字要特别警惕。如果房屋里还有上一租户留下的装修、设备,或者墙体有破损,这个「现状」到底指什么状态?我在一份商铺合同里遇到的情况是,甲方说「现状交付」,结果交付时发现天花板漏水,但合同里没写房屋交付时的质量状态,最后只能扯皮。常见做法是:增加一个附件,叫《房屋交付确认书》,用表格列明房屋结构、水电表读数、墙面地面状态、现有设备清单,双方签字确认,作为合同附件。
3.2 装修期:全篇最容易让承租方误读的三个时间点
模板 3.3 条规定的装修期,是全篇我最想提醒承租方仔细读的地方。它有三层含义需要拆开看:
- 装修期从起租日起算,也就是说,装修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,不是独立的免费期。
- 装修期内「仍需正常支付租金」——模板明确写了这一点,但很多首次租商铺的商户会默认「装修期免租」,这是最典型的误读。
- 装修期届满前必须完成装修并开业,如果延期,从装修期届满次日起,租金、收银系统使用费、推广服务费照常缴纳,没有任何宽限。
为什么商场要这样设计?逻辑很清晰:商场要的是整体开业率。如果一个铺位租出去了却迟迟不开业,会影响整个商场的招商环境和客流吸引力。所以装修期本质上是给你留出的「装修施工窗口」,不是「免租期」。
实际操作中,我一般的建议是:
- 在谈判阶段,尽量把装修期争取得更长一些,尤其是有消防报审流程的餐饮业态,普通装修 1 个月够,但餐饮装修加消防审批 3 个月都紧张。
- 如果预估装修周期可能超期,务必按模板要求提前至少 7 日书面告知甲方并取得书面同意。注意,这里的「7 日」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,模板没写明,建议补充「自然日」。
- 装修押金和租赁押金是两笔钱,模板第 9 条分开列了。装修押金在验收通过后 5 天内退还,但如果装修中破坏了承重结构、消防设施,这部分钱会被直接抵扣赔偿。所以进场装修前,建议和甲方确认哪些地方能动、哪些地方不能动,把装修方案报审。
4. 租金双轨制与配套费用:算清你每个月的真实成本
4.1 基础租金+提成租金:两种模式并存时的支付逻辑
模板第 4 条是这份合同最有含金量的部分。它采用了「基础租金+提成租金」双轨模式,这在商业地产里非常常见,但对第一次接触的人来说,容易被绕晕。
基础租金的逻辑是:每个月固定付一笔钱,和经营好坏无关。提成租金的逻辑是:按承租方收入的固定比例抽成。两者叠加,才是每个月要交的租金总额。为什么要这样设计?对商场来说,基础租金保证了日常运营成本有保底覆盖;提成租金让商场能从商户的业绩增长中分享收益,相当于风险共担、利益共享。对商户来说,如果经营得好,提成租金虽然增加,但说明收入在涨,现金流是匹配的。
具体计算方式,模板 4.3.1 条写得很清楚:租金=承租方收入×提成比例。有两个参数需要在签约时填死:
- 提成比例是多少,比如 5%、8% 还是 12%。
- 「承租方收入」的定义——模板 4.3.3 条特别写明「不扣除其他成本」,这是理解整个合同的关键。100 元的销售额,不管成本是 70 元还是 90 元,提成基数都是 100 元,不是利润。
这里有一个运营层面的建议:提成租金的结算周期是 1 个月,结算付款方式是「结算周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」。这意味着每个月的收入数据、提成金额计算需要和商场做对账。如果你租的是一个引入了统一收银系统的商场(模板第 6 条),收入数据直接从收银系统拉出来,一般不容易产生分歧;如果没有统一收银,就需要双方约定「承租方收入」如何认定,是看纳税申报表,还是看收银流水。
4.2 收银系统使用费、推广服务费:容易被忽略的隐形费用
模板第 6 条列出了两类租赁配套服务费用,一类是收银系统使用费,一类是推广服务费。这两笔费用在签约时经常被一带而过,但恰恰是后期最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。
先看收银系统使用费。模板写明:乙方接入甲方统一收银系统后,所有经营收入均应通过该系统,并按约定支付使用费。这里的关键在于「所有经营收入均应通过该系统」——这意味着你不能私下收现金不入系统。实际操作中,有些商户为了少交提成租金,会想方设法绕过收银系统,但商场硬件和软件都在监控授权范围内,一旦被发现,轻则按违约处理,重则可能被提前解约并扣押金。
再看推广服务费。模板写明甲方会通过活动、广告等进行推广,乙方同意支付推广服务费。这笔费用的争议点在于:商场到底做了多少推广?推广效果如何?商户觉得商场没做到位不想交,商场觉得这是合同义务必须交。我见过一个某跨平台系统的案例,商户以「商场没有开展任何推广活动」为由拒付推广服务费,商场拿出公众号推送记录、活动照片、物料制作合同等证据,最后商户输了。所以,签约时可以额外写一句:「甲方应于每年 1 月 31 日前向乙方提供上一年度推广活动清单及费用支出概要」,这样至少让这笔费用的去向有迹可循。
4.3 物业服务费与公用事业费:单价、税率、起算时间
模板第 7 条物业费和第 8 条公用事业费,在商业租赁里是另一块成本大头。物业费的标准按「元/每月·平方米」计算,还分含税不含税。模板写的是「不含税金额+增值税税率」,最后算出一个实缴标准。注意:物业费是按计租面积算还是按使用面积算,模板没写,但第 7.2 条用的是「元/每月·平方米」,没有明确面积口径。我一般会在旁边补充:「以上物业费按计租面积计算」。
公用事业费的细分很值得留意:
- 电费由甲方代收代付,政府调价则随之调整——这条等于把政策风险转移给了乙方,并且在条款 8.2.1 里明确写了「如政府电费调价,此标准也会随之调整」,所以乙方对电费上涨没有议价空间。
- 水费区分普通用户和特种行业(美容、美发、洗浴),特种行业水费通常是普通水价的 2 到 3 倍。如果你的业态恰好是美容美发,签约时务必确认水电类型是否一致,否则经营成本会远超预期。
- 加时空调费是一条非常典型的商场条款:正常空调供应时间以外申请开通空调,按元/小时/平方米收费,还有最低收费。餐饮、娱乐业态夜间接客时往往需要加时空调,这笔钱在测算盈亏时一定要算进去。
4.4 押金规则:扣款顺序才是真正的博弈点
模板第 9 条把押金分为租赁押金和装修押金,都是签约后 5 日内支付。退还规则写得比较清楚: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5 天内,租赁押金「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、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外,剩余部分如数返还」。
这里的博弈点在于「抵扣顺序」。如果乙方既欠了租金,又有违约金,还有水电费没结清,押金先抵扣哪个?如果合同没写明,甲方往往会按照对自己最有利的顺序扣,比如先扣违约金,再扣租金,剩余再退。为了避免这个问题,我一般会建议在合同空白处明确:「押金抵扣顺序为:欠付租金、欠付公用事业费、违约金、其他赔偿金」。
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点:押金退还的时间节点是「期满或解除后 5 天内」,但这个 5 天是从哪一天起算?双方交接房屋算起,还是合同期满日算起?如果乙方提前搬空但没办交接手续,甲方可能以「未完成交接」为由延长退款时间。建议加一句:「乙方返还房屋并结清全部应付款项后 5 个工作日内,甲方退还押金」。
5. 商业合同文本的经验库:这类模板的高频问题与规避技巧(避坑章节)
这一节把我实际接触过的、围绕此类合同文本的高频争议点整理成 5 条,每条按「现象 → 原因 → 解决」来写:
第一条:写了「意向书」条款但双方真的签了。现象:合同第 11 条和第 12 条出现了「本意向书」「排他性条款」「无意对任何一方构成具法律约束力的义务」等表述,和前面十几条正式的租赁条款直接矛盾,导致双方对合同是否生效产生分歧。 原因:这份模板的后半部分混入了意向书语言,而前面大量条款却按正式合同来写,如果签约时不加以说明,双方理解会出现偏差。 解决:签合同前,务必将第 12 条删除或整体替换为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」的表述。如果保留意向书条款,就必须同时说明意向书对应的有效期和转向正式合同的条件,不能用同一份文件既当意向书又当租赁合同。
第二条:把「含当日」的起租日理解错了。现象:合同约定 6 月 1 日起租,乙方 5 月 31 日提前进场布置货物,甲方认为这属于提前占用房屋,要求加收一天租金。 原因:合同虽然写了起租日是 6 月 1 日,但没有约定提前进场如何处理。 解决:在模板 3.1 条处补充:「乙方如需提前进场布置,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,该期间只计算水电与物业费,不计算租金」,把这个空窗期的费用规则讲明白。
第三条:装修押金在验收时被扣,但没有扣款清单。现象:装修结束后甲方以「损坏楼层公共走道地砖」为由扣除装修押金,但不提供维修发票或费用明细。 原因:装修押金条款只写了「可扣除违反装修约定应扣除的费用」,但没有约定费用认定方式。 解决:签约时在 9.2 条下补充:「发生装修押金扣除事项时,甲方应提供费用明细及相关单据凭证,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扣款并主张全额退还」。
第四条:签约时漏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后续发票无法开具。现象:乙方是公司,但合同里只填了公司名称,没有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财务发现合同主体和发票抬头对不上。 原因:合同主体信息栏是合同最基础的一层,但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层,财务付款时才发现信息缺失。 解决:把合同信息栏当作必填项管理,特别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地址,一个都不能空。团队内部可以定一个习惯:正式签章前,对照营业执照逐字核对信息栏。
第五条:对账单和提成租金计算没有周期性确认流程。现象:商场说乙方本月的承租方收入是 20 万,应按 8% 交提成租金 1.6 万;乙方认为实际收入只有 18 万,双方各执一词,谁也说服不了谁。 原因:合同只写了提成租金计算方式,没有约定对账流程和争议核对办法。 解决:在 4.3 条下补一条:「出租方于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提供销售收入对账单,承租方如有异议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,否则视为认可该对账单数据」。把对账流程固化成合同义务,冲突就少了一半。
6. 进阶用法:把这份模板改造成你的「可复用合同资产」
理解这份模板的条款逻辑之后,还可以把它沉淀为一套可复用的资产。具体做法是:在电脑里建一个合同条款库,按「基本信息」「租金条款」「费用条款」「违约责任」「附件」五个分类存放条款模板,每次使用新合同时,直接引用对应分类条目,而不是从头改写整份合同。
以租金条款为例,我在实际项目中惯用的一种写法是:
租金模式:基础租金 + 提成租金 基础租金:人民币 [金额] 元/月,大写 [大写金额] 支付节点:每月 [具体日期] 前支付下月基础租金 提成比例:[百分比]% 承租方收入定义:结算周期内通过统一收银系统记录的全部销售额, 含现金、银行卡、第三方支付,不扣除退款、成本、 折扣差额(退款以原路径退回且可提供凭证的除外) 结算周期:[月] 个自然月 对账方式:结算周期结束后 [5] 个工作日内,出租方提供销售明细 及提成计算表;承租方可在 [3]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这段结构把第 4 条拆成了六个字段,每个字段填起来效率高,也不容易漏项。
最后说一个习惯。从那以后,我每次处理商业租赁合同,都会强制走一遍三件套流程:第一,把合同信息栏逐项核对一遍,缺身份证号、缺信用代码、缺地址的一律退回补全;第二,把「租金」和「费用」两类金额分别加总,算出每个月的真实现金支出,再和经营预测比对,看毛利能不能覆盖;第三,把押金退还条件、对账周期、费用明细凭证这三个节点写进合同备注页,用荧光笔标出。这三件事一遍走下来,合同里的坑基本都能提前排掉。希望这份拆解能帮到你,少走点弯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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